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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各地区要对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要进行整合,形成统一平台,实现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10月20日《新京报》)
勿需置疑,诚信不仅是社会存在的基础,也是政府行政和国家运行的必须。没有诚信的社会,到处都是尔虞我诈、弄虚作假的行为,其混乱程度可想而知,社会也失去了正常运转的前提。建立诚信社会,建设全国性的征信系统,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尽管我国非常重视诚信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目下社会诚信问题仍不容乐观。例如,近年来出现的“唐骏学历门”、教授论文造假、企业假货横行、餐饮业以次充好、“地沟油”和“潲水油”横行霸道、“公职老赖”充斥,上市公司造假报表……,从学术界到商界,甚至到少数基层政府,到处都失信的阴影。直惹得政协委员赵启正在十一届四次会议上疾呼:“诚信就是生命,也就是说无诚信者必亡。像生产三鹿奶粉这样的企业,必亡。”
笔者认为,利益驱使和“讲诚信者吃亏”的负激励机制成为当前社会诚信沦丧的两大主因。如果说,利益驱使是市场经济社会中资本本性的表露,暂时很难左右和控制,尚可以理解的话,那么“讲诚信者吃亏”则显然很是让人纠结。守信者付出的多,让讲诚信成为“傻瓜”的代名词。而因为法律和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不讲诚信者代价小问题,更是加重了诚信的沦丧。比如中介公司忽悠客户、婚介所雇佣婚托骗人等,相关法律对其所追究的低责任,与其失信行为所得的高利益出现了严重地倒挂。
诚信是一个需要呵护的花朵,栽种、培育、修剪、施肥的倾力经营,为的只是它盛开的美丽。而这种脆弱的美丽也许只需要一场暴风骤雨,就有可能完全失去。诚信与失信,相对而言,相生相克。人们之间相互信任,社会诚信得以树立,失信会受到谴责或者惩罚;反之,如果失信成本小,不守诚信的思想和行为就会抬头,然后诚信势必沦落。
基于此,笔者以为,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加大失信者的失信代价,让不守诚信者付出高代价入手,方是重塑社会诚信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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