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3年05月30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因停放电动车与他人发生争执
女子抓男子“命根”致人死被判无期
  本报海口5月29日讯(记者李关平 通讯员胡坤坤)一女子因停放电动车与他人发生争执,随后用手猛抓一名男子下体,最终致其阴囊剧烈疼痛引起神经源性休克死亡。昨日,海口中院依法一审宣判此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邓某,女,1971年出生,农民。2012年4月19日,被告人邓某与丈夫方某接孩子放学时,将电动车停放在李某家经营的店铺门前。李某认为方某停放电动车影响其生意,遂与邓某发生口角。

  正在店里的李某的胞弟李某明见状走出来帮李某,与邓某争吵,并相互推搡、扭打在一起。推搡过程中,邓某持一张木凳乱打,打中李某明的前额,并双手紧紧抓住李某明的睾丸达数分钟,直至李某明疼痛休克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李某明系外力作用于阴囊致剧烈疼痛引起神经源性休克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因本案由琐事纠纷引发,邓某实施的致死行为属临时起意,其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与事先预谋犯罪、严重犯罪案件有所区别,鉴于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向被害人亲属赔偿,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邓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被告人邓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邓某表示要上诉。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3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4版:深读经济观察
   第005版:海南新闻民生
   第006版:理论
   第007版:专题
   第008版:海南新闻社会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社会
   第011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2版:世界新闻焦点
   第013版:财经新闻综合
   第014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6版:文娱新闻综合
   第017版:文化周刊
   第018版:文化周刊
   第019版:文化周刊
   第020版:文化周刊
不能只打攻坚战 完善设施须先行
东方市“雷霆扫毒” 专项行动初战告捷
海口海事法院成功调解 一宗工程合同纠纷案
避开旺季 淡季出游
海口一中学生 将参加央视首届 中国汉字听写大赛
两人持枪打下4只鹭鸟 网友镜头锁定盗猎全程
故意杀人案6年未破成悬案 三亚警方悬赏15万寻线索
女子抓男子“命根”致人死被判无期
携带椰子硬闯安检 旅客被罚得不偿失
海南持续高温 鸵鸟有招解渴
海口紧急召开物业行业整顿会
最后2名遇难者遗体被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