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随着炎热夏季的来临,随身携带冰绿茶、可乐、矿泉水、椰子等液态物品的乘机旅客越来越多。虽然早在2008年国家民航局就已经实施禁液令,但仍有不少旅客不了解或不理解,存在侥幸心理。
为方便旅客乘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海口美兰机场提醒广大乘机旅客:根据国家民航局的规定,矿泉水、饮料、牛奶、海水、果冻、炼奶、沐浴露、洗发水、化妆品、果酱、椰子、花露水、洗手液、隐形眼镜药水、屏幕清洗液、酒类(依据航空公司标准执行)、头油、发胶、剃须泡沫、蜂蜜等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办理托运。旅途中自用的爽肤水、润肤露、防晒霜等化妆用品可限量随身携带,每种化妆品限带1件,且单品容器容积须小于100毫升或100克,总量不能超过1000毫升或1000克,并应置于独立包装袋内,接受开瓶检查。饮料、洗发水、沐浴露等不属于旅途必备的化妆用品,均须进行托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