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午,根据主动摸排到的线索,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某化工厂旁边的一个黑窝点,发现两个户主在一个地面污水横流的院里涉嫌用沥青、松香给猪头肉拔毛,并制作猪头肉等熟食。
其中一户加工场所,地面污水横流,地板上堆放着一批猪头肉和一盆猪大肠,靠近厕所旁边的两个灶台边缘上粘满黑色凝胶样物质,其中一个灶台生着火,一口铁锅正在熬制黑色凝胶样粘稠液体,灶台边上放着一盘黄色晶体样物质。加工场所台面上发现一瓶已开启的“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加工场所东西两边各有一台冷藏柜,存放着生、熟猪头肉。在靠近院子大门的房间里,发现一包化工原料“聚酰胺树脂”,约7.9公斤重。
在另一户加工场所,地面上直接堆放着一批已褪毛的猪头肉,一水盆的猪大肠。有三个灶台,两个灶台边缘粘满厚厚一层黑色凝胶样物,在一口铁锅里发现凝固的黑色凝胶样物,内有毛发。场所的周围有三台冷藏柜,存放着白色的生猪头肉及淡红色的加工过的猪头肉。在加工场所的台面上发现一瓶“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
执法人员现场查封扣押了猪头肉、猪大肠、铁锅及黑色凝胶样物、食品添加剂、树脂,抽样送检11个样品。经清点两个户主的物品,总计查封扣押猪头肉355公斤、猪大肠37公斤、松香12.9公斤、两瓶食品添加剂、铁锅内的黑色凝胶样物质13公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