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13年国庆期间客房价格已核准备案的旅游饭店,无需申报;转型、扩建、新开业或需要下调客房价格的旅游饭店经营者,须于2014年8月11日前将国庆期间的各类客房的具体销售价格,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
同时,各旅游饭店经营者必须于2014年9月22日前,在本旅游饭店总服务台等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标准客房(除套房及别墅以外的房型)实际销售价格。
三亚将在国庆节前及期间组织对重点区域的旅游饭店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价格备案、政府指导价及价格公示等行为,将依照《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