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下午5时许,五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符文雄在受理当事人周某喜处理一辆号牌为琼AGU6##车辆违章过程中,输入当事人周某喜的身份信息后,电脑显示其涉嫌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是网上在逃人员。民警通过仔细比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相片,发现是同一个人,为不打草惊蛇,民警一边以电脑系统故障为由故意拖住犯罪嫌疑人,一边用“黎话”通知大厅其他民警已发现网上在逃人员,随时准备控制,同时拨通电话用“海南话”向交警大队长张学阳简短报告。收到消息后,大队长立即带领5名民警赶到业务大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迅速将嫌疑人周某喜控制。
经核查,犯罪嫌疑人周某喜于2014年2月7日,在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宋埠镇天宝村参与一起打砸车辆的案件。在铁一般的事实下,嫌疑人周某喜承认参与该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目前,此案已移交该局刑侦大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