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行政处罚金额总额在1万元(含1万元)至5万元(不含5万元),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行政处罚金额总额在5万元(含5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行政处罚金额总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不含20万元),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行政处罚金额总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至30万元(不含30万元),给予举报人2万元奖励;行政处罚金额总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给予举报人3万元奖励。
第二类为被举报投诉人依法受到吊销证照行政处罚的,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
第三类为被举报投诉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