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要坚持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支持政法部门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开展工作,要带头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切实履行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领导责任;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地区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依法办事,坚决同一切破坏宪法法律的行为作斗争。
党员干部是法治海南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依法、守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决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抓落实,提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各市县委一定要下真功、用真情,千方百计抓好基层党建,要高质量完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后续工作,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吃拿卡要拖”等现象,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实干、廉洁施政的政治生态。
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海南是一项长期持久的重大任务,必须高度重视,拼搏攻坚,久久为功。全省广大党员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六届七次全会作出的工作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为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