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加大村镇银行推进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加快在县(市、旗)集约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步伐,重点布局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粮食主产区和小微企业聚集地区,稳步提升县(市、旗)村镇银行的覆盖面。
《意见》支持村镇银行调整主要股东,支持符合条件且具有村镇银行管理经验、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通过认购新股、受让股权和并购重组等方式,规模化、集约化收购其他村镇银行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成为村镇银行新的主要股东。
此前,银监会还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工作的通知》,强调支持民间资本与其他资本按照同等条件参与改革的政策,要求以股份制改革为导向,积极吸收民间资本,扎实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重组为农村商业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