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设立全国首个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重在探索审理、起诉跨地区行政诉讼案件、重大民商事案件、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
新设的法院、检察院案件的受理、管辖权将打破原来的县区行政区划,可以扩展到全上海的所有区县,目的是排除对审判工作的各种干扰,确保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