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7月开展“铁锤行动”打击违法建筑前,三亚有违法建筑400万平方米。截至今年4月,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490万平方米,但违法建筑存量还有410万平方米左右。也就是说,近5年时间中,违建的存量和增量可谓此消彼长,总量却几乎没变。(4月21日《南国都市报》)
违法成本低而冒险收益高,是很多违建存在的重要原因。尽管对违建的危害性十分清楚,但一些企业和个人唯利是图,搭建手段隐蔽、速度迅猛,再加上职能部门执法不严、行动延缓,公众利益让位于私人利益也就不足为怪了。
既然众所周知违建是违法的,为何能长时间占据城市一隅?其背后有执法不力的原因,恐怕也在于一些违建者的特殊身份。恰恰是这些,给了违建者视法律如无物的“牛”气,也决定着动真碰硬的拆违是何其复杂、何等艰难。
遏制违建,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综合治理的问题。只有相关部门理清权责,舆论引导和严管重罚多管齐下,才能彻底将这种“霸气”打掉。由此而言,树立法制权威,来一场拆违风暴迫在眉睫,必须抱以铁的手腕,以“零容忍”的态度打掉这一只又一只“拦路虎”。再者,还应把拆违与肃纪结合起来,查清执法“迟到”的原因,查查看有没有顶风违纪的官员。
当然,违建并非毫无征兆,也非一朝一夕就能长成,不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更应把触角延伸到日常监管中。对违建的监管,不应留有任何“空隙”,而要全过程一抓到底。这就意味着,职能部门要主动放下身段,深入现场查看,从被动式执法向主动式监管转变,防微杜渐,露头就打。
违建全程监管说说容易,但在具体实施中牵涉面广,确实有一定的难度。但难度再大也要抓起来、管起来,因为这毕竟事关公众利益。一方面,职能部门在加大日常巡查、当好监管“守夜人”的同时,应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通过村委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干预和管理,让企业自觉遵守建设准则,规范建设行为;另一方面,面对企业违建的“魔高一尺”,要从技术规范、标准提升等层面“道高一丈”,在教育引导、常态执法等方面“防患未然”,变“失查”为“严查”、“失控”为“可控”,从而有效阻止野蛮搭建出生、成长在监管的“空白地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