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海南金棕榈园艺景观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世知旅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陵水黎族自治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23日作出(2013)陵执字第110-2号执行裁定。裁定变卖被执行人海南世知旅游有限公司在其开发的世知度假酒店第五期续建工程项目中未销售的别墅一套(房屋房号为A16-1),变卖价格为:462.5984万元人民币。变卖该套房产所产生的税款按照国家纳税的规定,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海南世知旅游有限公司各自缴纳各自的税费。有意购买者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到本院司法技术处报名和缴款(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0898-65328281、65301137),变卖方式为:报名并付清款项者优先。缴款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海口美兰支行;账号:39270188000052543。缴款用途处按顺序填写:购买人姓名或单位名称、(2015)海南一中法拍字第16号变卖款。特此公告 201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