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份,海口消费者林先生花7.5万元从某品牌汽车专营店购买一辆皮卡车。新车开回家没过几个月,林先生就发现,雨刮水壶虽然每次都装满水,但是,使用几次水就没有了。他把车开到该品牌汽车公司指定的鑫顺维修站。工作人员检查后告诉他:水壶有道裂缝,水是漏掉的。
雨刮水壶在汽车引擎盖下面,平常碰不到东西,肯定是质量有问题。因为汽车购买不到一年,还在保修期内,林先生要求维修站进行免费维修。维修站提出:维修可以,但第二次保养必须也来维修站做,否则,不给维修。
林先生觉得奇怪:三包期内保修是商家法定义务,为什么必须要第二次保养到指定维修站做才给保修?
林先生找到该汽车专营店,要求协调维修站免费给他维修水壶,然而,他得到的答复是:专营店只负责卖车,汽车三包由指定的维修站负责。
为什么一个雨刮水壶维修这么难?记者采访了该品牌汽车海口专营店和鑫顺维修站有关人员。
该品牌汽车专营店工作人员陈先生说:他们的店是汽车专营店,没有售后维修设施和技术人员,只是负责销售,售后服务由汽车公司指定的鑫顺维修站全权负责,专营店没有办法干涉维修站的工作。
鑫顺维修站的负责人说,不是维修站不给林先生维修雨刮水壶,是因为汽车公司有规定,更换配件必须走程序,如果不走程序不经过汽车公司同意,维修站就得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不过最后这位负责人表示:雨刮水壶也值不了多少钱,反复打长途电话与汽车公司协调,电话费比买个新水壶还要多,因此,维修站决定自己掏钱给林先生换个新水壶。
省12315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商品三包原则上是谁经销谁负责。林先生的车水壶出现质量问题,经销商虽然没有维修设施,但也要承担责任,应当积极协调厂家指定的维修站履行保修义务;作为厂家授权的维修站,也有义务履行三包责任,“不让我保养就不给你保修”,这种保修提出附加条件的做法更是错误,侵害了林先生的消费选择权。消费者遭遇侵权投诉到12315,工商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调解,如果调解没有结果,消费者还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护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