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从经营场所、硬件和经营行为等方面,对海鲜排档进行详细规定,明确指出海鲜排档的经营面积应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店面装修装饰具有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特色,必须安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范围应覆盖交易全过程,并将监控记录至少保存3个月。
根据《规范》,经营者应当使用工商部门监制、统一编号、印发的四联点菜结算单,在结算时向消费者提供结算单、消费清单和发票,并在清单或发票上注明有效联系方式、签名或盖章,结算单留存备查时间不得少于一年。严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强买强卖、商业贿赂、诱导消费、短斤少两、虚假宣传、低报价高结算等行为。鼓励经营者积极参加海鲜排档星级评定,争创海鲜排档品牌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