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三亚经批准许可经营的水路旅游运输企业有25家,各种旅游船舶197艘,总客位达9142个。在水路旅游客运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无证船舶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层出不穷,规范市场监管势在必行。《办法》明确设定了水路旅游运输企业的准入门槛。今后,三亚从事沿海和内河旅游运输的企业需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和航线营运计划,有与其申请的经营范围和船舶能力相适应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直接订立劳动合同高级船员的比例不低于50%;需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客运码头证明或与客运码头经营人达成的靠泊协议,且配备相应的安全服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