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广东省下发文件,要求加强党员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监管,加强监管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及休闲圈。规定下发3个月,干部愿意公开的事项还是以姓名、住址这些基本“点”为主,有的干部对公开住址觉得“没有安全感”,“圈”的情况就更没有登记了。(11月2日《南方都市报》)
为了预防腐败和维护党员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广东实施干部报备“8小时以外”情况的“监督新举措”。领导干部的腐败等违纪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8小时以外”,因此监督领导干部的“8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及休闲圈,就显得尤为必要。要知道,这些须报备8小时以外情况的领导干部,不同于寻常百姓,他们通常都掌握一定的公权力。而“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对这些领导干部的“8小时以外”实施监督,是对公权力进行监督的延伸。那些以维护“自身隐私权”和“自称没有安全感”的官员,抵制或拒绝监督的行为,恰恰说明其没有认清自身角色定位。
对某些“没有安全感”的官员而言,这虽是对他们的约束,但更是对他们的保护。如果这些领导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又何惧报备“8小时以外”的情况,抵制或拒绝人民监督?换言之,只有那些心中有鬼、做事有愧、违纪违规的党员领导干部,才会对“8小时以外”的情况谈之色变,心生畏惧,进而产生抵触情绪。如果“8小时以外”情况报备制度,能够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和作风,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督,从源头预防和杜绝腐败行为产生和蔓延,从而避免党员领导干部“以身试法”、“身陷囹圄”,又何尝不是对领导干部的有效保护?
“8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和休闲圈,最能体现出官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品质、修为和品位。因此,“报备8小时外情况”——从个人到其配偶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无缝隙、全方位监督,不仅关系到党员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更直接检验预防腐败和杜绝腐败的效果与成色。这也是反腐倡廉站在“上医治未病”、防微杜渐的角度,对干部负责任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