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进出境商品区分为货物和物品执行不同的税制。其中,对进境货物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非贸易属性的进境行李、邮递物品等,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一,合并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
我国一直对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行邮税征税,大部分商品税率为10%,总体上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此次改革则明确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贸易属性。
三部门明确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
2000元
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
20000元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
0%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
70%征收
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
单次交易
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
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同时调整行邮税政策
将原有四档税率10%、20%、30%、50%
整合为15%、30%和60%三档税率
其中
15%税率对应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
60%税率对应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
其他商品执行30%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