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7日上午,龙华区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向参会的人民陪审员详细介绍了人民陪审员与人民陪执员的区别、人民陪执员工作职责及人民陪执员选任程序,并当场向参会的人民陪审员发放了自愿申请参加法院执行案件陪执工作的《申请书》。3月23日,通过人民陪审员自愿申请报名、并结合人民陪审员日常陪审表现及工作实际情况,龙华区法院正式任命了57名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工作能力突出的人民陪审员为该院首批人民陪执员。
龙华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被任命的57名人民陪执员,将在龙华区法院以后的执行实施案件中,参与并见证如强制搬迁、拍卖程序、留置送达、重大敏感案件的执行过程,对执行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
据了解,龙华区法院于今年3月1日起开始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行执行审判权、审查权、实施权分离的分权模式,科学分配执行权,其中执行审查权、执行审判权由审判监督庭行使,执行实施权由执行局行使,执行实施案件由执行局负责执行;探索推行陪执员制度,主动接受执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