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海口市“双创”指挥部
主办单位:海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口市委宣传部
艺术指导:海南省书法家协会、海南省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海南省新闻界书画家协会、海南省广告协会、海南省博物馆
协办单位:海南声屏报·海周刊、海口日报、海口广播电视台
二、媒体支持: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所属媒体、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所属媒体,海口广播电视台、三亚广播电视台等市县广播电视台,海口日报、三亚日报、国际旅游岛商报、海南特区报、南岛视界,人民网海南视窗、新华网海南频道、天涯在线、海南文艺网、海口网,以及书法报等专业报刊。
三、征稿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0日
四、参展对象:原则上为全省(含驻琼)各新闻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编辑、记者、主持人,技术、管理、经营等岗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欢迎原任职新闻单位的全国各地旅琼书画家创作作品参展;其他诗文书画爱好者(18周岁以上)也可创作作品参展。特邀省内外著名书画家力作助阵。
五、参展要求:
1.参展作品以回顾党的辉煌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为主旨,彰显海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付出的努力、取得的业绩、形成的影响,以激励全市和全省人民建设国际旅游岛、实现绿色崛起。
2.作品内容必须是原创。任何摘抄、转录他人的作品,恕不入选。
3.参展作品每人不超过2件。不装裱。
4.本次大展不收取任何参展费、装裱费,参展作品原则上不退稿。
5.详请登陆南海网“活动公告”栏。
六、展览形式:
1.此次专题作品展拟于7月6-10日在海南省博物馆盛大推出(具体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并根据条件情况在海口市和其他市县巡展。
2.书画作品将择优在《海南声屏报·海周刊》(国内统一刊号:CN46—0004,全国邮发代号:83—8,全彩精印)公开发表。
3.书画作品在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书画艺术台”和《海周刊》官网长期展出。
4.视征稿情况推出作品专辑。
七、参展与奖励:
1.入展者将获邀出席本次大展开幕式暨颁奖典礼。
2.入展者均获赠刊载本次书画展作品的《海南声屏报·海周刊》。
3.凡入展者具备优先加入海南省新闻界书画家协会的条件。
4.由省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和本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对全部参赛作品统一组织评选。共选出:
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三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五名,奖金各1000元。大展开幕式暨颁奖典礼一并举行,颁发奖金和证书。(评委作品只参赛,不参加评奖)
希望全省新闻界各媒体领导、同仁,精心创作,精心设计,精心书写绘制,为海口市和全省的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与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参展作品,强有力地展示全省新闻界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影响力。
总冠名:海南省新闻界书画家协会战略合作伙伴——海南南国企业集团
特别鸣谢:海南中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三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博瑞三乐传媒有限公司、大魏盛唐文化传媒集团、海南中信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海南岛屿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海口市龙墅湾海花屿精品酒店、青岛海尔海口分公司
送交或邮寄作品地址:
570206 海口市南沙路71号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周刊》编辑部,联系人:黄敏 电话:66804908 QQ:181680034
协会电子邮箱(海南新闻书画):hnxwsh@sina.cn 。
海南省新闻界书画家协会
201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