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定于2016年7月1日上午10:00在海南国拍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依法公开拍卖:1、 被执行人任乐敏名下位于文昌市文城镇高隆路9号平海·逸龙湾19栋1212房,参考价:38.28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2、被执行人海南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文岭里3号“椰林山庄”C单元2层C201房,参考价:55.35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3、被执行人海南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文岭里3号“椰林山庄”A单元A1004房,参考价:34.77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4、被执行人曾广志所有的位于文昌市铺前镇隆丰墟一间平房,参考价:12.9588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以上房产过户税、费依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6月29日17时止。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下午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到拍卖公司了解详情并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以款到账为准。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账号:1009689400000122。缴款用途处应注明:竞买人姓名或名称,1项标的注明(2016)海南一中法拍字第31号竞买保证金;2项标的注明(2016)海南一中法拍字第32号竞买保证金;3项标的注明(2016)海南一中法拍字第33号竞买保证金;4项标的注明(2016)海南一中法拍字第34号竞买保证金。拍卖单位:海南国拍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38号华银大厦508室;联系电话:0898-66243059 13976113925;法院监督电话:0898-65328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