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今年专门设立专项环保资金,并出台了相应管理办法,将连续3年安排500万元,鼓励支持科研单位、高校、企业等相关机构开展海洋生态环保及岛礁修复研究。
三沙市副市长徐志飞表示,三沙设市以来共投入各项环保资金近5亿元,涉及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岛礁绿化、环境监测、增殖放流等多方面。未来,三沙市将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探索建立社会资金投入体制,使三沙市海洋环保事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