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6年08月16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痛打小偷致死该不该担责?
法官:故意伤害致小偷死亡要承担法律责任
  ■ 本报记者 易宗平

  通讯员 罗凤灵 黄灿

  东方市男子邢某,偷鸡不成反被愤怒的村民打伤致死。记者今天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持棍打死偷鸡贼的村民周某、符某甲、符某乙有期徒刑10年、6年5个月、6年5个月。

  小偷偷鸡被打死

  2014年12月27日23时许,临近年关。邢某与同伙驾车至东方市,在三家镇某村周某的养鸡场实施盗窃。

  周某发现有人进入养鸡场后,遂召集符某乙、符某甲等众多村民跟随前去鸡场。邢某同伙闻讯后驾车逃跑。躲在养鸡场内的邢某被周某、符某乙、符某甲等人持木棍殴打。周某见邢某伤重遂打电话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拨打急救电话,邢某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3涉事村民获刑赔钱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符某甲、符某乙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周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符某甲、符某乙是从犯。鉴于死者对本案的发生具有过错,且周某、符某甲、符某乙在庭审中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周某、符某甲、符某乙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请求法院改判无罪。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符某甲、符某乙发现邢某的盗窃行为后,持棍殴打邢某致死,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判认定周某、符某甲、符某乙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和适用法律准确,三人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

  对此,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持棍打死偷鸡贼的村民周某、符某甲、符某乙有期徒刑10年、6年5个月、6年5个月。

  打死小偷同样担责

  在一、二审中,有村民认为,打死偷鸡贼的人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从道德上而言,这种说话也许情有可原;但从法律上讲,却并不这么简单。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院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指出,公民的人身权利神圣不可侵犯,打死小偷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该法官提示,以暴制暴不可取。因此,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将小偷及时扭送至当地公安机关。

  (本报那大8月15日电)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3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4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5版:深读社会观察
   第006版:海南新闻文件
   第007版:产经新闻
   第008版:三沙新闻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科技
   第011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2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13版:里约奥运会特别报道
   第014版:里约奥运会特别报道
   第015版:教育周刊
   第016版:教育周刊
骗子盯上奥运会 送出一批“幸运奖”
秀英区住房保障中心向城垦物业发“逐客令”
“黑外卖”不能再任性了
服务员“比武”拼技能
海口一小轿车自燃
我省对27家违规收费停车场罚款1.6万余元
痛打小偷致死该不该担责?
海南一中院开出搜查令
武汉大学海南校友会助学奖学基金成立
儋州执行法官为140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