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海口市龙华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龙华三局国税通[2016]13232号)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我局将依法做出处理。
特此公告
海口市龙华国家税务局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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