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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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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大气污染需多点发力
  ■ 侯小健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管理的通知》,明确从今年11月1日起,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简称“黄标车”)实行全省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通行。违者将面临扣3分和罚款100元的处罚。

  大气污染防治涉及多个方面,汽车尾气治理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环,政府加强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管理,可谓抓住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对于呵护海南得天独厚的清新空气,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以为,守护海南好空气,需要以高污染排放机动车整治为契机,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清除各类污染源。

  目前,海南空气质量总体仍保持优良水平,然而,我省面临的大气污染形势同样不容乐观,机动车尾气排放、油烟、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仍是我省城市大气主要污染源。走过城乡,仍可见乱烧垃圾、熏烤槟榔、街头烧烤等带来空气污染。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管控力度不够,部分拆违现场不设围挡,也未采取喷淋等措施降尘,导致尘土满天飞,行人无不掩鼻而过,颇有怨言,等等。

  大气污染防治是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海南发展最大的本钱。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呵护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首先,要落实部门责任,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加大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油烟、粉尘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要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合理开发利用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天然气等新能源,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净化城市空气。

  其次,着力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深入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或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要发动公众参与。建立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开展环境行为“随手拍”群众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排污企业偷排偷放、城市不文明施工、车辆“冒黑烟”、渣土运输车辆遗洒、秸秆露天焚烧、非法熏烤槟榔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设置曝光台及时曝光,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行。(作者系本报记者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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