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市县教育、残联等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纳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登记、建档造册,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落实好各项招生工作。
省教育厅、省残联希望,各市县能加强条件保障,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