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加强防火防暑等工作作为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高温酷暑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各施工企业要针对高温天气特点,认真按照《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高温酷暑天气的防火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和用电、动火、电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做好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严格按规范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检查建筑工地消防器材配备及保养情况,严禁在工人临时宿舍内私拉电线,生火做饭等。加强高温酷暑天气现场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外脚手架、脚手板、安全网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切实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针对高温天气施工作业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特点,各市县要部署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把高温天气条件下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防暑工作和安全生产条件未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因不重视防火、防暑工作,措施不力、人员不到位,导致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还要主动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高温酷暑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健全预警制度,做好预警响应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积极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一旦发现险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科学组织抢险;落实好值班制度,恶劣天气下必须有领导带队值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