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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用法治思维推动道德建设,让“老有所养,一个都不能少”
一份赡养协议书守住孝道底线
  本报屯城8月13日电(记者况昌勋 邓钰 见习记者唐咪咪)屯昌县88岁老人柯玉明(化名)儿孙满堂,5个儿女生活富足,但她却长期仅靠低保金艰难度日。一份经司法确认、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赡养协议书,开始改变柯玉明的境遇。日前,柯玉明收到了两个子女给的160元生活费,数目虽不大,却意味着子女观念在转变。

  “受到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影响,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现象一直隐性存在,直到全县开展主题为‘老有所养,一个都不能少’的老人赡养问题大排查,这个‘顽疾’才浮出水面受到关注。”屯昌县司法局局长蔡仁清说,全县发现了包括柯玉明案在内的共121例不赡养老人案,涉及老年人206人。

  排查中,让工作人员们更为忧虑的是,从《宪法》到《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均对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做出了明确要求,但是这些法律出台了几十年,仍有不少人把不赡养老人只当做不孝而不是违法。

  法律不能束之高阁,要“走进”日常生活,支撑起道德建设。今年7月,屯昌县人民法院、民政局和司法局联合办公,数次来到柯玉明家,和她的子女们说情、说理、说法。

  “不养老人是因为家庭纠纷赌气,不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一次次苦口婆心的教育疏导和释明法律,柯玉明的子女们认识到了错误,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与母亲签了赡养协议书。法院对协议书予以司法确认,让法律促进孝老爱亲。

  目前,被排查出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均与老人签了赡养协议书。一份份赡养协议书也正在改变老人们的观念。87岁的屯城镇城北社区居民王先筠(化名),得知这一消息后,主动找到社区老龄工作组,希望通过签署协议,让二十多年未尽赡养义务的儿女支付生活费用。

  屯昌县委书记田志强说,121份赡养协议书签订的过程,就是给全县人民上的一堂道德课和法治课,让大家转变思想观念。屯昌县还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机构等,加强优待群体社会服务管理,弘扬传统美德,营造敬老爱幼、扶弱助残的社会氛围。

  (相关报道见A03版)

  短评

  用法治为核心价值观护航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老人赡养问题不仅是家务事,也事关精神文明建设。屯昌以一份经司法确认、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赡养协议书,妥善解决老人赡养问题,守住孝道底线,促进家庭和睦,是一次以法治推动道德建设的有益探索与生动实践。

  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只有让法律落地,才能真正让法治对道德起到支撑作用。屯昌县的探索之所以成功,就在于打通了法律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让法律“走出”法院,“走进”百姓日常生活。屯昌的实践,其本质就是在涉老纠纷中,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进行了有效对接,让人情道德提供缓冲空间,让法律成为保障底线。这样,既免去了老人与子女对簿公堂的尴尬,也使《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真正起到效力。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既要善用道德的“化”,也要善用法律的“治”,大胆探索、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化”“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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