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识别号: 91460100567965938M)
现将《海口市龙华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龙华三局国税通[2017]6439号)公告送达。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我局将依法做出处理。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紫荆路9号国税大厦7楼
联系电话:0898-68536097
特此公告
海口市龙华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