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联丰村委会安马村142号的牛肉干生产作坊生产的牛肉干进行监督抽检。经送样检验,你生产的牛肉干亚硝酸盐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为了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已多次前往安马村142号的牛肉干生产作坊找你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但始终无法见到你本人。
为了彻底查清案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陵水黎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南干道第二办公区,电话:83311250)配合调查。特此通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