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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的车办不了
网约车运输证?
海口车管所建议:先更改车辆使用
性质再抵押机动车登记证
  本报海口1月21日讯 (记者郭萃 实习生洪雨)记者从海口市相关部门获悉,市民车辆申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许可证》时,必须持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去更改车辆使用性质。对此,车管所相关负责人建议,计划贷款购买车辆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主,可先把使用性质办成网约车使用性质,再到银行作抵押。

  近日,有多名欲从事网约车运营的市民反映,根据海口市网约车新规,从事网约车的车辆使用性质必须从“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才能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许可证》(以下简称“运输证”)。可是由于他们贷款购买车辆,将机动车登记证在银行作了抵押,凭复印件无法在车管所办理转营运车辆的手续,因此不能办理运输证。多家银行表示,根据汽车消费贷款的规定,不允许变更车辆使用性质,所以不能将已被抵押的机动车登记证借给车主办理相关手续,车主需要缴清贷款、解除抵押才能拿回机动车登记证。

  对此,海口交警支队第一车辆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要求,车辆使用性质的变更必须要在机动车登记证原件上打印出相关信息,不能使用复印件。该负责人建议,计划贷款购买车辆从事网约车的车主,购买新车后可以先把使用性质办成网约车使用性质,然后再将机动车登记证放到银行作抵押。此外,记者获悉,下一步,海口交通、交警将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贷款购买车辆办理网约车运营的相关手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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