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县委审批,该县9名干部由于打击砖厂违法运营不力问题受到问责处理:对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原局长蔡某业(已退休),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陈某通,原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某,县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徐某雁,利国镇党委委员韦某东等5人进行立案审查;对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科员罗某丹,原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防治和监察职能岗科员陈某清立案调查;对利国镇原党委书记孙某帆和利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罗某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