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各债权人: 海南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股东已将其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负责承接股权转让前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鉴于上述情况,请各债权人于2021年9月24日起45天内进行债权申请登记,并提交有效的债权、债务凭证。如在本公告注明的申报登记期限内未进行债权申请登记的,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未进行债权申请登记的债权人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向股权变更后的海南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张权利,该债权由原股东承担清偿责任。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13971093450。
海南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