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秀英[2021] 237号
根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的决定》,现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述积压房地产土地确权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告(详见下表)。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见报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英分局(海口市丘海大道25号)办理异议登记或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公告的权益无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923086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