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9日讯(记者孙慧)1月9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水务厅获悉,近日水利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我省水务部门将组织各级机关、学校、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全体公民参与节水行动。
《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从“了解水情状况,树立节水观念”“掌握节水方法,养成节水习惯”“弘扬节水美德,参与节水实践”三个方面对公众的节水意识、用水行为、节水义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水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的公民节水意识培育与新时期发展要求存在差距,公众对海南水情认识不足,对节约用水重大意义认识不足,丰水地区不需要节约用水的思想还一定程度存在,尚未形成全社会推进节约用水的工作局面,整体用水效率在全国各省区排名中位置偏后。
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举办节水宣传活动。节水宣传活动将发布节水倡议书,张贴节水标识、节水海报,在各办公楼园区公共场所通过LED大屏幕、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向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普及节水知识和理念,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