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贵我双方签订了《林地管理承包协议书》,但承包至今贵司没有进行任何开发等实质性工作,目前依旧保持承包协议签订节点的现状。
根据省委建设海南博鳌零碳示范区的工作要求以及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配合海南博鳌零碳示范区储能系统及岛外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琼海市政府已选址上埇林场临近嘉博路面积179.19亩的地块作为该项目基地。基地中的66.99亩林地落在上述《林地管理承包协议书》的范围内。根据协议第五条第6款约定,因国家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征用林地的及时通知贵司。但由于无法同贵司及法定代表人、有关负责人等人取得联系,为此,我方已于2022年11月9日向贵司各股东及相关人员邮寄送达解除上述承包协议的有关《通知》,当天向贵司工商注册地公证送达该《通知》,并于2022年11月14日对贵司承包林地的现场进行了公证。
根据《通知》的要求,贵司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同我方协商协议解除的有关事项,逾期则视为贵司对上述协议解除没有异议,同意我方无息退还上述66.99亩林地剩余26年的租金共1516100.56元,并放弃向我方主张任何权利,双方就66.99亩林地的权利义务关系正式解除。
目前,贵司逾期未同我方取得联系也未提交任何书面材料或意见。故视为贵司对上述《通知》内容没有异议并同意按照《通知》的内容履行。为此正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我方将无息退还上述66.99亩土地剩余26年的租金共1516100.56元,并汇付至贵司当初向我方支付林地承包金时使用的建行琼海支行的46050100553600000434的账户中。至此,贵我双方基于上述66.99亩林地的承包关系(权利义务关系)正式解除,互不承担其他责任。
琼海市上埇林场
法定代表人:周选良
2022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