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艳艳遗失海南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期D区22-1007房的购房收据一张,编号:XRF-0021489,金额:690991元,收款日期:2021年6月13日,声明作废。
●李超(身份证号码:1401091986****0011)遗失准迁证,准迁证号:琼准字01198598号,声明作废。
●符师人、符秋人、符恒人不慎遗失坐落于东方市三家镇玉雄村的土地证,证号:东方集用〔2011〕第21013号,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