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琼山监狱组织人员深入省少年管教所,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条文、刑事诉讼特别保护制度、减刑假释的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开展专项宣讲,帮助未成年犯了解自身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认识到违法犯罪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正办理未成年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充分发挥减刑、假释对服刑改造的激励引导作用。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关于“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等有关规定,持续加强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帮助未成年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在未成年犯中开展思想教育,激发其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该局还采取“半天上课,半天习艺”的模式编班教学,组织未成年犯接受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助其增长科学知识、培养劳动技能。
此外,该局还会定期对未成年犯开展健康检查、医疗服务,以及心理辅导、心理干预。通过提前介入和有效引导,近年我省未成年犯心理问题消除率达86%,反社会人格障碍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
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不断延伸——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启动后,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印发“社矫防护”行动分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质量。
根据方案,该局严格落实司法保护,组建由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熟悉未成年人成长特点人员组成的矫正小组307个,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行档案分类管理并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
“我们对每个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发展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为他们‘一人一案’量身定制了矫正方案。”省社区矫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矫正目标上,注重思想帮教、行为帮控、困难帮扶;在矫正内容上,侧重法治、社会责任、心理健康教育、行为训练养成;在矫正方法上,加强“震撼教育”、现身说法,并与其监护人定期联系,促使其矫正不良认知和行为。
在实施社区矫正的过程中,该局还组织人员开展定期走访,全面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和行为动态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每月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活动,促使其自觉接受改造,养成良好行为规范;有力指导市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动员社会力量,依法依规依政策实施社会适应性帮扶,劝导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就业就学、接受技能培训,增强其适应社会的能力。
据统计,“护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没有发生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或涉及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以及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情况。经教育帮扶,49人顺利就学,74人顺利就业,35人顺利融入社会,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