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蕾 郭晓丹
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围绕“五个自由便利”,明确提出要“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此后国家和海南陆续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并细化试点的具体内容,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金融机构面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资产管理类产品。当前已有多家商业银行有序开展试点工作,业务探索初见成效。
一、跨境资产管理业务的具体内容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业务采取了全球单边主动开放的模式,即面向全球开放,不限于特定区域。发行主体包括位于海南自贸港的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所有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发行产品涉及“R1”至“R3”级的理财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私募资管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等。
为实现业务的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先行先试跨境资管业务,并在资金封闭、风险隔离的前提下,为境外投资者在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及汇兑等方面提供便利,扩大境外投资海南自贸港内理财产品的可应用场景。
二、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的意义
跨境资管业务试点是国家赋予海南的极具含金量的金融政策,可以说是提升海南自贸港金融改革开放水平的“先手棋”。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业务试点实行单边、主动开放模式,面向全球不限区域,市场更加广阔;扩大境外投资者的境内投资范围,投资产品更加丰富;面向境外所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扩展了境外个人投资者直接投资中国市场的通道,投资(发行)主体更加多元。试点的这些优惠政策大大增强了自贸港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通过充分释放政策潜能,必将有效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推动金融聚焦实体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海南自贸港有望通过深入探索与发展跨境资管业务,形成外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独特通道,打造跨境资产与财富管理“新星”,谱写“金融强国”的海南篇章。
跨境资管业务试点是深化跨境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突破性举措,是推动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助力器”。自由化便利化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点所在,“探索跨境投融资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开展跨境资管试点顺理成章,旨在把自由化便利化落到实处。从实际运营来看,跨境资管业务以多功能自由账户体系为支付平台,还涉及多种市场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因此与“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等重点政策具有较强的相关性与协同性,是共同建设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跨境资管业务试点是我国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的重要环节,是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的“试金石”。这几年,我国资本市场大门逐步打开,陆续推出沪深港通、债券通等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的开放举措,取消了部分产品的投资额度限制,但总体而言开放程度还不高,与发达国家仍有差距。海南自贸港试点中涉及的四类资管产品,正是我国资本市场开放的短板。开展跨境资管业务试点,将有利于补齐这些短板,丰富金融业态,为我国推进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乃至资本市场提供新思路、新经验。自贸港建设以来,海南始终致力于服务国家开放大局,认真落实国家推进外汇改革与开放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跨境资管业务试点正是迎合自贸港开展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的创新举措之一,有助于为海南迈向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夯实基础。
三、国内先行先试跨境资产管理政策的经验启示
2021年11月26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对外宣布加快建设跨境资管示范区,鼓励外资机构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参与新片区建设,鼓励新片区内机构投资者等参与认购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基金份额。从资管产品范围来看,主要涉及私募资管产品;从开放模式来看,采取境内投境外、境外投境内的双边开放模式。上海自贸试验区作为跨境资管业务的“先行者”,已经有了“债券通”“沪港通”“沪伦通”等较为成熟的境外投资通道。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正积极推进深化金融科技合作,提供金融创新服务,搭建与优化金融应用场景,以便利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资管。上海为海南探索业务试点工作树立了高标准示范。
粤港澳大湾区于2021年10月启动了“跨境理财通”的业务试点,吸引了大量的大湾区投资者,仅一周年资金跨境汇划金额就超15亿元,两周年时已累计67亿元。从资管产品范围来看,“跨境理财通”主要涉及理财产品;从开放模式来看,“跨境理财通”是面向大湾区的双边开放模式。2024年2月26日,新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开始正式施行,2.0版本的“跨境理财通”将在降门槛、扩产品、增额度、引券商等方面喜迎升级。尤其在业务规范指引、风险监管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对于正处于试点探索阶段的海南更具有对标性与借鉴性。
四、深化探索跨境资产管理业务的未来展望
相较于上海自贸区和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的跨境资管业务试点具有独特的区域资源和政策优势,比如面向全球、不限特定区域,面向所有境外投资者、个人可以直接投资等。但这也意味着防范风险任务更重,管理难度更大。接下来需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破题,充分发挥放大资管业务试点的效应。
一是加快研究制定业务指引,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流畅高效的运作体系、高水平的风险识别监测能力,依赖于规范的业务细则、完善的风险监管制度。因此,各试点银行应明确内部的业务指引,并在实践中加以逐步完善,为加快形成标准性总则提供参考。相关监管部门要持续推进资金流监测系统建设,确保试点机构建立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账户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
二是持续推进外资全资或控股设立海南自贸港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银行机构在资管新规出台后将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转型升级理财产品的挑战,甚至部分中小型银行可能陷入退出理财业务的困境。引入外资机构不仅能够弥补海南资本市场的短板、丰富金融业态,还能够助力资本不足的海南自贸港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成立资管或理财公司,实现跨境资管产品发行主体的多元化。要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外商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便利化政策,提高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要坚持境内境外投资者一视同仁,落实国民待遇,全方位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使外资“引进来”“留得住”“发起来”。
三是强化科技赋能,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机遇,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实现金融创新,引领跨境资管业务试点。要加强线上一体化资金交易、监测平台的建设,提升投资交易效率和风险监管能力。要因地制宜、因企(人)而异,利用大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分析与预测,做好个性化差别性服务,不断拓展市场应用场景,使服务更精准、更有效。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国际商学院;本文系海南自然科学基金(721RC523)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