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奕霖
三天两头就要应对检查、接待走访、迎来送往,试问哪家企业受得了?
有网友反映,安徽省某市有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该市有关部门在近日召开的一场“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发布会”上回应称,经核查,2023年该市市直相关单位和企业所在区对该企业开展检查、走访活动共计65次。另外,还有安全环保等工作指导25次、宣传走访9次、助企纾困走访5次。
从超200次到104次,尽管少了约一半,但按照一年有250个工作日来计算,该市有关单位平均两三天就要到企业检查、走访一次,这样的频率十分夸张。从中不难看出有关单位对该企业的“关照”和“热情”。这难免令人疑惑:这样的“关照”是否正常,这样的“热情”是否过度?对此,该市已明确将对执法检查的合法合规性和必要性作进一步全面调查,依法依规处理。
深入一线检查、走访,强化日常监管,规范企业运营,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细致了解企业需求,及时解决企业难题,帮助企业打通发展堵点……这本是政府部门应尽之责和服务企业的应有之义,很有必要。与此相反的是,多头检查、频繁走访、重复指导,只会牵扯企业的精力、耗费企业的时间、扰乱企业的节奏,令企业穷于应付、不堪其扰,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这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和目的背道而驰,很没必要。
站在企业的角度想,有关部门的“特殊关照”“过度热情”,并不需要。于企业而言,更需要的是“企业没有事,政府不插手;企业有难事,政府不放手”。换言之,就是“有事必应、无事不扰”。
政企互动贵在行止有度,“不打扰”也是贴心服务。政府部门须坚持“最小必要”原则实施监管,最大限度避免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为企业创造宽松、便利的发展环境。从山东、河北、陕西等地设立“企业宁静日”,到上海黄浦区开展“无事不扰”远程综合监管试点,再到海南上线涉企活动统筹监测系统……可以看到,近年来,全国多地纷纷创新举措,探索推动“无事不扰”落到实处。
好的营商环境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无事不扰”正是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只有尊重市场规律,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推动监管服务不越位、不缺位、更到位,方能减轻企业负担和压力,让企业专心致志搞经营、放开手脚谋发展。如此一来,也更能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社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