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记者李延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9日对外发布通知,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
《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代理互联网保险业务、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各级分支行及网点均不限制合作保险公司数量。
根据此前的监管规定,除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和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外,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原则上应当由双方法人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通知同时明确银行代理业务佣金标准,要求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佣金率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产品备案的佣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