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邱江华)近日,省科技厅印发《海南省概念验证和应用验证中心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和应用验证中心,按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建、扩建科研软硬件投入按30%、每年最高给予500万元补助支持。
《办法》所称概念验证中心是指由依托企业独立或牵头建设,围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技术需求,提供原理或技术可行性分析、原型制造、性能测试、科技成果评估、商业评价等一体化验证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应用验证中心则指由依托企业独立或牵头建设,聚焦海南自贸港重点产业的技术突破、标准制定、应用规范,进行技术成熟度评估、样品样机试制、场景应用实测等,为技术创新开展场景验证,探索技术应用领域、开展市场化应用验证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根据《办法》,概念验证中心和应用验证中心应重点围绕生物医药、石油化工新材料、人工智能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海、南繁、航天、高端食品、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建设,原则上每个领域批准建设一家概念验证中心和应用验证中心,每家概念验证中心和应用验证中心聚焦的领域一般不超过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