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袁宇
清晨,五指山深处的毛纳村薄雾未散,黎锦传承人王菊茹已在织机前忙碌,她手中丝线翻飞,恰似跳动的文化脉搏;百里之外的保亭,黎医符致坚在新建的黎医门诊开好处方,病人专程从三亚赶来求医。
这些看似寻常的场景,背后却有一场静水流深的法治变革在托举。
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正式施行。这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立法目的的法律,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也为海南民族工作标定了新的航向。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坚持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以法治之力护航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国家大法确立了方向,地方立法贵在精准落地。一直以来,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多民族聚居的省情实际,加快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地方民族法规体系。
为了推动民族医药资源的保护与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昌江、保亭、白沙、琼中等自治县出台民族医药单行条例,民族医药体系建设第一次有了法规“骨架”。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还认真指导民族自治地方修订自治条例和制定单行条例,切实将提高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质量落到实处。
依法监督,则是另一柄“利剑”。
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海南省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深入三亚、五指山、东方、陵水、乐东等市县,了解我省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情况,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相关工作情况,力求把准脉络、摸清短板,确保监督有的放矢。
把脚步扎进泥土,把问题摆上台面。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用一次次不打招呼、不走过场的调研,一次次动真碰硬的执法检查,让监督的“牙齿”真正咬合。例如,在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和黎族传统聚落”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遗产项目申报工作中,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推动问题解决;连续三年的跟踪监督,让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转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琼岛腹地的文化瑰宝终于在世界舞台上站直了腰杆。
省人大常委会还结合调研工作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法律法规知识。例如,近日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在市县调研时开展普法宣讲,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核心条款和基层适用要求把法律精神讲清讲透,推动法规精神入脑入心。
更让人感到变化的是那些“小切口”里的民生温度。
省人大常委会联合福安集团为44名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提供每年2000元的资助,直至毕业;联合中核集团(海南)市场开发部,为相关困难学子提供2000元的资助。
保亭代表团提出的修订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条例的议案、董慧代表关于民族文化艺术传播的建议,办理过程全程跟踪、结果当面答复,代表评价“三个满意”——答复满意、过程满意、结果满意。
代表建议办理的高质量,源于省人大常委会对代表主体地位的充分尊重。省人大常委会要求,代表建议办理前主动走访、办理中定期通报、办结后当面反馈,不止于“办完”,更追求“办好”。同时通过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拓宽履职渠道,让代表成为连接党心民意的“连心桥”。
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相辅相成,共同绘就海南人大民族工作的实践图景。
2026年,这套“组合拳”将持续发力。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海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执法检查,并对黎锦苗绣保护传承和乡村振兴助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让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成果,更多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
法治的保障网越织越密,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琼州大地上扎根更深、常开长盛。(本报海口6月28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