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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炎炎夏日的到来,空调等制冷家电产品销售竞争又呈现白热化状态,今年各大品牌的空调产品推出的优惠措施依然是“超长保修”。
不知家电也有“保质期”
今年5月1日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 《通则》)正式实施。《通则》规定,生产厂家要向消费者明示其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在商标上明确标注,并提醒消费者及厂商要时刻注意家电产品的相关安全。
但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究竟有多长?几乎很少人说得清。
“只要产品质量好,一般都没大问题,我家大部分电器都已经用了十几二十年,一直好好的。”当记者问到是否了解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时,海口市民周女士这样说。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人都认为只要家电没坏就可以一直用,尤其是中老年人,他们大多只关心食品是否过期,却漠视家电的“使用年限”。
“超龄“家电费电又危险
海口齐荣家电维修部技术总监骆诚哲介绍,多数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左右,超过这个年限,家电会产生许多问题。比如,电视机老化后受到碰撞、骤冷、骤热以及电视机内尘埃污垢过多或电线短路造成局部过热,可能引起显像管爆炸;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如果超龄使用,会发生漏水、漏电等现象,不仅危害健康,也相当耗电。据了解,一些“高龄”电器的耗电量要比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家电高出40%左右。
省消费者委员会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器时,不要被所谓的“超长保修”所误导,应重视家电产品“保质期”,理性对待“超长保修”,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家电最好在使用8年后就进行更换。
( 本报海口7月2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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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部分家电的“使用年限”国际标准:彩色电视机为8年至10年;电熨斗为9年;电暖炉为18年;电热毯为8年;电饭煲为10年;电冰箱为13年至16年;个人电脑为6年;电风扇为16年;煤气炉为16年;电热水器为12年;洗衣机为12年;电话录音系统为5年;电吹风为4年;微波炉为11年;电动剃须刀为4年。 (张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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