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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杭州3家主要电视台和杭州网视频集中曝光了当天在主城区各路口的行人交通违法现象。(8月31日《东方早报》)
媒体曝光行人违法行为不应是一种常态。社会发展至今,越来越讲求依法行政,也越注重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超越法律规定之外的“媒体曝光”,已经被实践证明有人治的影子,同时还极易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
这种“突击式”执法或许能起作用于一时,但并不是长久之计。在目前法律规定未变更的情况下,行人违法突破50元最高罚款额度显然不可能。但严格执法、违法必究、破除畏难情绪,让法律落到实处,让违法行为人每一次违法都付出相应代价,这才是开展交通整治的真正“突破口”。真正管用的是法律,而不是媒体曝光。如果法律“有问题”,那就尽快修订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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