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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将进一步深化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改革,为市县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图为文昌市清澜高隆湾旅游房地产蓬勃发展,开发建设热潮正在兴起。
本报记者 李英挺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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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改革前景的展望,记者今天专访了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的决定》起草小组副组长褚晓路。他的一番理性思考,让人感受到了改革的激情。
褚晓路认为,以往某些改革出现的“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局面,似乎成了一种“周期律”,还有些改革创新举措虎头蛇尾,主要原因是后续工作跟不上。这告诫我们,任何好的改革举措,都必须具备相应的配套条件,需要正确、有力的执行。省委主要领导关于放权要切实做到“放得下、用得好、管得住”的指示,高度概括了此项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为跳出上述“周期率”开出了良方,领会透、贯彻好,就能巩固改革成果并使之不断扩大。
“从‘放得下’来看,目前放权力度虽已不小,但不能断言已到位。”褚晓路认为,这一是以各级政府职责定位和实际需要来衡量,行政事权划分无疑仍存有一些不合理,需继续解放思想,以科学、务实的态度深入探索。二是横向比较,浙江目前已普遍放权简政400多项,对强县扩权试点义乌市放权更达到600余项,可见放权潜力仍然不小。三是还应逐步将那些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自治自律可以解决的事项从各级政府剥离出去,形成政府管理和社会组织自治自律有效衔接、良性互动的局面。使“大社会”真正“大”起来,“小政府”切实“小”下去,在理顺各级政府关系的同时理顺政府与社会、市场、企业、公民的关系。也就是说,放权应该是双向的。
褚晓路说,各方面有一个共识:放权越往后难度越大,“含金量”越高的事权下放难度也越大,切实做到“能放则放”的关键是省各有关部门从大局出发,过好“恋权”关,克服“削权恐惧症”,与此同时,高层统一运筹,强力推动,包括通过行使特区立法权解决放权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大家理解,‘用得好’主要讲的是放权的目的。此项改革的效果虽已初步显现,但如何真正把下放事权用好用足,还只是刚刚开始,‘好戏’在后头,更多的探索实践也在后头。”
褚晓路认为,行政权力下放后的一个重要现实是:“权力点”多了、分散了,只有“管得住”才能“用得好”。“省直管县”需要省一级具有实际的控制能力,监管工作需跟上,同时需要市县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两方面都到位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决策和执行、执法环节中的“任性”行为和不公、不廉、不高效的现象,使用权的水平不因领导者、实施者的改变而改变。可以说这是最重要的配套条件,从长远来看也是最大的难点。将加强决策力、执行力建设与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结合起来,赋予其法制内涵,将政府工作运行全面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应是实现“管得住”的治本之策。
今年2月,省委就进一步完善市县党委工作机制下发了通知。“从我们的话题角度来看,这是省直管市县体制的重要配套措施。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行政体制改革相结合,应是我省的一条重要经验。”褚晓路说。
褚晓路归结道,实行省直管市县体制不是单纯的放权,而是行政体制机制的整体创新与完善,建设服务型政府,同时也关联整个政治体制的功能演进。这与激发市县发展活力、进而实现全省又好又快发展的改革目的是并行不悖的。应充分理解“省直管县”所蕴含的政策导向,将改革的总体性要求转化为各方面的工作措施和具体规范,注重整体把握、全面探索、配套跟进,这样必能从根本上避免改革走回头路,使省直管市县体制从形式到实质都日趋完善、充实。
(本报海口10月2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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