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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月28日讯(记者谭丽琳 通讯员陈贤泽)在县、乡公立医院就医减免挂号费、子女参加行政、事业单位招考优先录用……近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在涉农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农村“两户”家庭优先优惠政策的通知上,近20项优惠政策涵盖了子女上学就业、社会保障、发展生产等方方面面。
所谓“两户”家庭,即农村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和农村二女落实长效节育家庭,且含少数民族农村三女结扎家庭。通知指出,农村“两户”为我省农村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出了贡献,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对农村“两户”实行优先优惠,除了享受计划生育的专项奖励扶持外,还应优先优惠享受各项惠民强农政策。
在教育就业等方面,农村“两户”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和普通高级中学时将加分照顾、优先就读各市县的思源实验学校;优先参加政府资助的涉农专业学习和培训,优先为其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录取农村“两户”子女就读职业技术学校;优先安排农村“两户”子女参加职业技术培训,优先给予安排劳务输出;优先录用农村“两户”子女在公益岗位就业;农村“两户”子女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凡参加行政、事业单位招考录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在社会保障方面,符合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两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救灾救济、临时困难救助、五保户供养中,对农村“两户”给予重点倾斜。在大病医疗救助中,对农村“两户”夫妇和子女在标准基础上给予适当照顾。农村“两户”夫妇及子女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由同级财政出资承担其个人缴纳的参合金。在县、乡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时,凭有关证明减免门诊挂号费,优先入住惠民医院病床。将农村“两户”房屋改造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并在资金扶持上给予适当优惠。在按人口分配征用土地安置补偿费和集体经济收入、分享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在发展生产上,扶贫部门在安排发展致富项目的资金、种苗、技术等方面,对农村“两户”给予适当照顾,确保“两户”家庭有相对稳定的增收项目。农业部门在能繁母猪、良种补贴、生猪保险、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中,优先照顾和帮扶农村“两户”家庭。
通知要求,各市县和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作为制定和落实对农村“两户”优先优惠政策的第一责任人。
我省出台
计生利益导向
重要举措
■ 子女升学加分
■ 报考行政事业单位
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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