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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岳瑞芳 史春姣)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和北京市保监局25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自3月1日起,北京市将实行酒后驾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
这一制度的具体标准为: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新制度实施后,交强险保费将由北京车险信息平台按照交强险费率方案及浮动办法的规定,并依据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提供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记录,统一计算后缴纳。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交强险费率浮动不追溯2010年3月1日前发生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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