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杨萍)为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省编委近日正式批准我省部分法院新增环境保护审判庭等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一共增加政法专项编制137名。
近日,省编委正式批复,同意省高院机关增设环境保护审判庭、新闻宣传处和司法涉外处;同意省高院执行局增设综合处、申诉审查处,各中院和各基层法院执行庭更名为执行局;同意各中院增设环境保护审判庭,其中海口中院、三亚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按照有关规定,由海口、三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确定;同意部分基层法院恢复设立13个人民法庭;同意海口海事法院增设纪检监察处、法警支队和3个派出海事法庭(洋浦法庭、博鳌法庭、八所法庭)。据统计,上述新增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共增加政法专项编制137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