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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志疆
据铁道部网站消息,截至7月31日,京沪高铁开通运营一个月以来,平均上座率107%。(8月2日《人民日报》)
这则消息看起来一片大好。不过,倘若与数天前广为传播的一则消息结合在一起,却显得很耐人寻味———京沪高铁“满月”之际,记者调查发现“每趟都有大量余票”,二等座、一等座都出现超过70%的剩票,商务座则基本都是空凳子。从7月25日起,4趟京沪高铁列车临时停运,铁路部门没有回应是否与上座率有关。
一边是座位大量空置,一边是超过100%的上座率,这样的结果矛盾吗?按照铁道部的解释,列车上座率是指购票上车的旅客人数与列车定员的比率,也就是说,列车席位是可以重复计算的,只要中途有人上车就会为提高上座率做出贡献。
与居高不下的上座率一同发布的,是铁道部对高铁票价的解释———铁道部运输局综合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高铁票价是依据价格法的规定,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高铁上座率普遍较高,票价水平基本符合市场实际,与公路、航空价格相比仍有较大优势。当所谓“上座率”也可以为高票价辩护的时候,又何必拿价格法充当封堵舆论的防弹衣?
无论《价格法》还是《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都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制度。既然铁道部明确表示依据《价格法》制定高铁票价,为什么对其中关于听证制度的要求视而不见?
因为上座率“居高不下”,证明高票价就是合理的,这样的逻辑,倒也符合铁路部门一以贯之的“价格杠杆”。只是,当定价大权完全掌握在铁路部门自己手中,而公众没有任何讨价还价余地的时候,不得不使人对所谓“上座率”多一分警惕。
有鉴于此,希望铁路部门在一次次耐心解释“上座率”概念的同时,不要忘了这样一个概念———“有效上座率”,意即,座位有人乘坐时列车行驶里程数,与该座位空置或有人时列车行驶里程数之比。上座率不仅应该准确,更应该有效,只有这样才能反映出高铁运行的真实现状。再次发布高铁“上座率”之时,请一同发布高铁的“有效上座率”,不知铁道部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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