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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近万民警首次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者不得参与执法活动
本报海口10月23日讯 (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陈炜森)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我省公安系统近万民警今天参加了全省首次民警执法资格考试。按照省公安厅相关规定,今后执法民警只有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才能上岗。   今天上午8时40分,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公安分局民警李高丞,拿着身份证、警官证、准考证早早来到海南大学考点,参加全省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与李高丞一样,今天全省有9100多名民警,分别在22个考点300个考场参加考试。   据省公安厅法制处负责人介绍,为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保障公安机关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去年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该办法从今年1月起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不得参与执法活动。   记者了解到,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分为基本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考试晋升采用逐级升级方式,民警申报上一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应当先取得下一级执法资格等级。   “全省公安机关所有在编在职民警必须全部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考试没有通过的则必须补考,直至合格为止。”该负责人表示,未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要取消其执法办案资格。   据悉,考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警种科目。公共科目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基本概念、宪法、人民警察法等12项考试内容。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当具备的法律知识和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的资格等。此外,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禁毒、消防等7个业务警种民警,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警种专业知识与案例评析、执法办案操作规程等内容。   今天因为值班、执勤、出差、办案等未能参加考试的我省民警,将在10月30日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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